經濟日報-中國經濟網北京10月27日訊 據最高檢網站消息,近日,,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,、董事長涂慕溪(正廳級)涉嫌受賄罪一案,,經福建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,,由漳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,。
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,,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涂慕溪享有的訴訟權利,,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,,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,。漳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:被告人涂慕溪利用擔任福建省公路管理局局長、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黨委委員,、常務副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,,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,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,,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,,非法收受他人財物,數(shù)額特別巨大,,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,。
(責任編輯:何欣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