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10日,,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新聞中心組織新華網等12家網站聯(lián)合舉辦主題為“司法為民”的網絡訪談,,邀請北京市人民法院院長慕平、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齊奇、河南省寶豐縣人民法院鬧店鎮(zhèn)法庭庭長朱正栩3名全國人大代表與網民進行在線交流,。
[中國人大網記者]中國人大網網友問齊奇代表:溫家寶總理在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“要推動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改革”,。您認為人民法院應該如何推進涉法涉訴信訪工作的改革,?
[齊奇]對這個問題,,我認為可以按照今年正在實施的民事訴訟法的立法精神,努力把涉訴上訪問題終結在司法程序之內,。近年來,,涉法涉訴的上訪已經成為困擾方方面面的一個大難題。當然,,在各級黨政的重視之下已經化解掉了一大批上訪訴求,,但是我們也付出了很大的代價,。一些上訪人員通過不斷的鬧訪,往往得到了超出正常范圍的經濟補償,,造成了新的不公平,。它的負面導向作用也可以說愈演愈烈,“信訪不信法,、信上不信下”等等,。一個國家如果連司法權威都沒有了,最終倒霉的還是整個社會,。
新修訂的《民事訴訟法》確立了“法院救濟先行、檢察監(jiān)督斷后”的立法思路,,就是說如果不服法院的裁判可以上訴,,到上級法院二審判決之后,如果還不服,,可以再進行申訴,。這叫做走“法院救濟”的途徑;申訴以后,,法院再而三地審查結論,,如果還不服怎么辦,還可以向檢察機關提出申請,,檢察機關審查以后認為你是有道理的,,可以向法院抗訴或者提出檢察建議,認為你沒有道理的,,則決定不予抗訴或者不予提出檢察建議,。至此,你的訴訟已經再而四了,,就應該終結了,。民訴法對此還專門作出了規(guī)定,當檢察機關作出結論之后,,當事人就不得再次向檢察機關提出申請,,這就叫做“檢察監(jiān)督斷后”。所以,,我們要靠法治的辦法,,實行訴訪分離,既然涉訴了就沒有上訪,,而只有依法上訴和申訴,,最后也應當終結在司法程序之內。
至于我們有的當事人確實存在生活困難,,需要經濟救濟,,需要就業(yè),需要醫(yī)療,需要住房等等,,怎么辦,?在法治國家不能再借助涉訴上訪去解決,不能靠鬧訪,、纏訪去獲利,,而是應該由當?shù)氐狞h政通過正當途徑對你救濟,關心幫助你,,解決你的生活困難,。當然,作為司法機關,,也務必要下工夫,,大力加強自身廉潔和司法能力的建設,包括做群眾工作的能力,,努力確保司法公正,。謝謝。
(責任編輯:鄭博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