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“懲戒”,,如何實施,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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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22日,,常州市召開了一場關于實施“教育懲戒”的聽證會,,邀請了5名學生代表、12名家長代表和部分教師代表,,以及由律師,、法官、心理咨詢師組成的專家代表參與,,共同討論校園懲戒應如何開展實施,。
老師應該怎樣管理學生?管理的邊界又在哪里,?著名學者,、北京大學教授張頤武認為,“‘懲戒’這個詞,,可能用的稍微有些重了,,嚴格管理可能更準確一點兒,,沒有人不經(jīng)教育而成長,教育也應該嚴格管理,,但管理的方式,,要以公序良俗為界限”。
教育觀念的回擺
北京晨報:“教育懲戒”是個新詞匯,,但并非新事物,,過去漫長的歷史中,老師懲戒學生,,都被認為是天經(jīng)地義的事情,,因此也就沒有人會強調(diào)“教育懲戒”的問題。但在今天,,尊重學生的人格,、尊嚴等,已經(jīng)成為普遍的共識,,但這也帶來了另外一種問題,,一些老師不太敢管學生了,,這時候出現(xiàn)“教育懲戒”的問題,,確實也有現(xiàn)實的需要。
張頤武:中國一向有“嚴師出高徒”的觀念,,過去老師教學生,,有些家長還會要求老師嚴格管理。但是近些年來,,人們的教育觀念逐漸發(fā)生了變化,,更加注重青少年兒童的人格完整、心理健康,,注重人的尊嚴,,認為對學生也不應該隨意懲罰。這是觀念進步的結(jié)果,,也是權(quán)利意識覺醒的體現(xiàn),,是好事,不僅我們?nèi)绱�,,全世界各國也都是如此,。體現(xiàn)在教育的方式上,如不能懲戒學生,、不能公布學生成績等,。
北京晨報:強調(diào)老師對學生的管理,甚至用“懲戒”來形容,,而且在今天得到越來越多人的贊同和支持,,也說明家長,、老師在教育中,確實存在相應的需求,,如果不是“非如此不能管理學生”,,那么也不會使用“懲戒”這樣的概念。
張頤武:這其實也是教育觀念變化過程中自然出現(xiàn)的調(diào)整,。最早的時候,,我們覺得過嚴的教育方式,可能會給學生的人格,、精神造成傷害,,不利于教育,所以我們主張要寬,。但現(xiàn)在我們發(fā)現(xiàn),,太寬也不行,管理不足,,同樣會造成教育的缺失,,如果老師對學生沒有要求、沒有制約,、沒有拘束的能力,,那么教育的目的可能就無法實現(xiàn)。這就好像鐘擺一樣,,發(fā)現(xiàn)往那邊太多了,,就擺回來一點兒,這邊太多了,,再擺過去一點兒,。新觀念的建立也是如此,不可能一次成型,,需要不斷地磨合,、嘗試。
兒童概念的成熟
北京晨報:傳統(tǒng)社會中,,兒童并沒有被當做一個獨立的人,,而是被當做成年人的附屬品,或者部分的成年人,,對他們的教育,,是成年人說了算,因此也不存在問題,。近代以來,,隨著人們對兒童的重新發(fā)現(xiàn),認識到兒童是一個獨立的,、有自身人格,、但又和成年人不同的人,,這才有了建立在兒童特征之上的現(xiàn)代教育方式,但究竟應該如何尊重兒童,,到今天,,可能依舊存在矛盾。
張頤武:我們反對以成年人的標準去要求兒童,,也反對隨意使用懲罰甚至體罰的方式去教育兒童,。但另一面,孩子畢竟是孩子,,教育者和被教育者之間的互動,,也和人們?nèi)粘L幚砣穗H關系的方式不一樣。兒童不是成年人,,教育的根本目的,,正是把兒童培養(yǎng)成一個具有基本素養(yǎng)的、合格的現(xiàn)代人,。
北京晨報:人們希望教育能夠解放孩子的天性,,符合成長的規(guī)律,擔心過度的約束可能消滅天性,,但反過來,,也同樣會擔心,過度縱容,,可能導致孩子長歪,。
張頤武:沒有人不經(jīng)教育而成長,、成才,。而教育則是挖掘人的長處、約束人的缺點的過程,,人的本性中有好的一面,,也有不好的一面,如果一點兒約束都沒有,,可能就無法培養(yǎng)一個能夠適應社會生活的人,。傳統(tǒng)社會中,教育可能對孩子的約束過于嚴格了,,所以后來呼吁放寬,,到現(xiàn)在,我們發(fā)現(xiàn),,是不是放的有點兒寬了,,所以又希望能夠有所約束,而不是一味放寬,。
教師行為的規(guī)范
北京晨報:常州召開的“教育懲戒聽證會”上,,相關人士表示,,“希望建立懲戒制度,是為了讓教師合理,、合法地進行教育活動”,,也就是說,其實帶有規(guī)范教師行為的意義,。但在常人看來,,建立“教育懲戒制度”,恰恰是保護老師,,這兩者之間,,也存在矛盾的地方。
張頤武:在我看來,,兩者并不矛盾,。我們在培養(yǎng)教師的過程中,其實本身就有大量規(guī)范性的東西,,教給師范院校的學生,,怎樣更好地進行教育,怎樣管理學生等,。但在現(xiàn)實中,,因為一些家長過度保護孩子,致使一部分老師不敢執(zhí)行教師的職責,。
北京晨報:老師懲罰了孩子,,家長不干了。這樣的現(xiàn)象出現(xiàn)了不止一次,。我們應該警惕教育中的體罰,、侮辱學生的行為,但同時也應該尊重老師的專業(yè)工作,,對正常的履職加以保護,。
張頤武:保護老師正常履職的權(quán)利,這是應當?shù)�,,但如果說這就是保護“懲戒權(quán)”,,那就有些重了。老師正常的履職確實應該保護,,但同時,,也不能因此而忽視學生的權(quán)益,兩者兼顧,,才是合適的做法,。嚴格管理是應該的,但尊重兒童,保護兒童權(quán)益也是現(xiàn)代文明的體現(xiàn),,并不是說保護了老師,,就可以理所應當?shù)亍皯徒洹睂W生了。
嚴格管理的邊界
北京晨報:既要尊重孩子的人格,,發(fā)揮孩子的創(chuàng)造力,,又要建立規(guī)則意識,要有適應社會的能力,,這并不難理解,,真正難的,是如何平衡兩者,,如何找到那個合適的度,?發(fā)揮“懲戒”的積極意義,避免負面效果,。
張頤武:其實我覺得“懲戒”這個詞并不太準確,,稍微有點兒重了,用嚴格管理來定義的話,,可能更好一點兒,。那么這個度到底在哪里呢?我覺得其實并不難找,,以公序良俗為基礎,,以人與人相處的禮貌為原則即可。體罰肯定是不應該的,,污言穢語的嘲諷,、辱罵也同樣不符合嚴格要求的標準。反之,,對學生不批評,、甚至不用重一點兒的言辭,也不合適,。
北京晨報:哪些事情能做,,哪些不能做,?哪些話能說,,哪些不能說?是否應該有一個更加詳細和具體的標準,?這可能是很多人正在思考的問題,。
張頤武:我并不覺得應該有這樣的東西,用窮舉法,,把所有教育中應該做的,,不該做的都列舉出來,這不現(xiàn)實,也不合適,。不現(xiàn)實是因為太多了,,教育的方式是多種多樣的,我們從古至今都主張因材施教,,不可能有一個表,,把所有的行為都規(guī)范起來。不合適,,是因為那樣做的效果未必更好,,可能反而讓教育變得非常僵化和死板。其實嚴格管理的度,,大多數(shù)人都能掌握,,并不是什么復雜的問題。
本版撰文
北京晨報記者 周懷宗